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近日,福建省社科规划办发布2021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第二批)预立项通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两批、总计55项重大项目获得预立项;其中,我校获预立项8项,与厦门大学并列全省第一,数量创历史新高。有关事项如下:
一、预立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选题) |
负责人 |
所在单位 |
备注 |
1 |
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发展阶段研究 |
许斗斗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第一批 |
2 |
提升福建海洋经济竞争力的对策研究 |
殷杰 |
旅游学院 |
3 |
福建省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研究 |
苏梽芳 |
经济与金融学院 |
4 |
高质量发展福建省产业升级的政策转型与优化路径研究 |
陈金龙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优化提升福建产业结构研究 |
孙盼盼 |
旅游学院 |
第二批 |
6 |
关于推动福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 |
吕延方 |
统计学院 |
7 |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研究 |
邵传林 |
经济与金融学院 |
8 |
关于推动两岸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
李勇泉 |
旅游学院 |
二、立项方式
1.正式立项条件: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投稿时需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人民币6万元,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3.撤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不再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研究期限:
(1)阶段性成果完成期限:2021年9月30日。
(2)项目完成期限:项目需在正式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2.最终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