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基地·华侨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按照《2020年度福建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具有理论高度、实践价值,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选题

经研究,华侨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2020年度重大项目的研究选题如下:

1. “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联通的空间经济效应研究

2. 习近平外交思想对西方传统地缘政治理论的超越研究

3.新发展格局下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研究

4.海外华商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 项目类别为省社科规划基地重大项目,资助额度5万元。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3.允许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基地要与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原工作单位三方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研究合同,项目研究合同要明确承担的科研任务、项目研究及结项要求、经费管理等。

4.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5.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6.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8.《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9.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10.申请人须按照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项目研究过程中可以围绕课题,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11.一个选题只允许一个项目申请人获得立项资助。

四、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专著、论文集、研究报告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3.项目结项由省社科规划办负责。

五、组织实施

1.评审立项。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闽社科规办[2018]17号)有关项目评审立项的相关规定做好评审立项工作。

请申报人填写《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及《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5份,申请书和活页均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材料报送。请务必于2020年12月10日(周)前将申报材料递交社会科学研究处(地址: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主楼1713;泉州校区杨思椿楼201),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skcjd@hqu.edu.cn。

社科处联系人:陈俊源,联系电话:0592-6161800;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联系人:陈奕静;联系电话:0592-6167650。

 

附件:1.《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

2.《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及论证活页》

3.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4.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华侨大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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