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拟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对2018年获得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本次中期检查将采取线上提交书面报告的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对照《2018年度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附件1),做好本单位中检项目数核对和通知工作。
2.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20日至11月2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并按照《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附件2)要求,做好中检材料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2018年度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单》.xlsx
2.《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doc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