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20年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和探索实践,围绕泉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实践和理论上加强探索,为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充分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深入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为奋力作答“三个时代命题”,有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推动“五个泉州”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项目管理

(一)本年度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分应用研究、基础研究两大类,以应用研究为主。应用研究提出选题条目(附件1),申请人应在选题范围内设计题目。基础研究类不提出具体选题条目,由申请者根据我市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自行设计合适的题目。

(二)本年度规划课题要控制数量,突出重点,提质增效。立项课题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30000元,重点项目每项1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4000元,青年项目每项3000元,社团项目每项3000元。

(三)研究成果形式应选择论文、调研报告、专著中的一种。

(四)为突出应用研究的针对性,本年度在广泛征集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基础上,选取了部分课题作为市社科规划项目选题,这些课题要求形成调研报告,有关出题单位将为课题调研提供便利,形成的研究成果将直接为出题单位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有意申报者可在申报期内主动与市社科规划办联系,了解出题单位对相关课题的具体要求。

(五)课题管理的其他要求可参照《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8月修订)》(见泉州社会科学网),请各单位通知有关科研人员认真对照《管理办法》填写申报材料,应特别注意其中的强制性规定。凡不符合《管理办法》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也不再退回修改。

三、申报条件

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含)学位;不具备该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所承担的国家、省、市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已完成(不含委托课题);所申报(承担)的国家、省、市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被处罚期限已满;

(五)重大项目、委托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六)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七)课题参加者必须实际参与课题研究,当年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的申报。已作为项目申报人的,最多只能再参与1个课题的申报。

(八)鼓励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选题建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或自己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确定研究课题。已获得市(厅)级或以上(含)社科项目资助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泉州市社科规划项目应使用指定的《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3),上交的纸质材料均要求双面打印。其中,《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方式:单位+申报人+课题名称),其中的“通讯评审意见表”应单独作为最后一页),纸质版应与电子版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二)我校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521。各项目申请人在此之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社科处两校区,电子版打包压缩发到项目管理科邮箱。

社科处联系人:严雪;联系电话:0595-22693632;电子邮箱:skcxm@hqu.edu.cn


附件:1.《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20年课题指南》

 2.《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申请书》

3.《泉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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