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我为建设新福建献良策”(统一战线工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我为建设新福建献良策”(统一战线工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以课题立项形式组织开展“我为建设新福建献良策”活动,支持和引导高校统一战线开展省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福建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全省本科高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统战干部中开展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统一战线工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范围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全省“两会”及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通过在全省本科高校和厅属高职高专院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统战干部中组织开展省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研究,鼓励和引导高校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和统战干部积极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参政议政,广泛凝聚统一战线力量,推动全省教育系统统战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提供广泛力量支持。

项目选题分为两类:(1)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重大课题以及经济、社会、民生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撰写具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课题成果。(2)围绕新时代高校统战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撰写具有代表性、可操作性的课题成果,指导和推动我省高校统战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统战干部,其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二)项目申报人可根据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组建课题组。

(三)每位项目申报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要求我校申报课题中至少有1个项目是围绕如何开展高校统战工作或与统战工作直接相关的内容。

(五)课题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选题范围。

(六)去年承接本项目课题未结题的成员不能申报。

三、结题条件

强化课题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目标导向,引导项目成果真正实现建言献策、服务社会、参政议政的目的。要求立项课题成果:(1)提炼转化为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以各种方式报送给各级各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并获得阅示批示;(3)在各种正式刊物中发表刊载,并注明项目名称。以上三种结题条件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四、项目数量与资助额度

2018年度计划立项科研项目60项,从中遴选30项作为重点资助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五、结题时限和成果形式

项目研究起止时限:20184月至1130日。项目结题以论文以及结题条件说明上报,论文要求有调查、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结论),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其中论文电子版于2018125日前报送,结题条件说明最迟在2019310日前(各级“两会”结束)上报。主办单位将于20193月公布结题情况,没有结题的项目不能享受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管理有关事项请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附件1)执行。

六、申报方法

(一)各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我校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35项上报。

(二)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正式立项并下发立项通知。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者务必于2018415日中午12点前,将审查合格的《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社科处项目管理科,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kcxm@hq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雪,联系电话:0595-22693632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

2.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统战部

2018410

 

  • 附件【附件1-2.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