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课题选择请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专业、院校和区域特点选择研究主题,鼓励申报反映国家、福建教育教学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一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

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过县、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成果形式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6.课题负责人均须为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核心成员须有独立成果,无关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7.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论是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均需标明: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字样以及课题名称和立项批准号。没有注明或注明多项课题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8.不收取申报评审费。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1.本年度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课题申报者登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 http://www.fjedusr.cn:8080/sms/填报课题信息,提交前请确认所填报电子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并确保与报送纸质申请评审书内容一致,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后果由课题组自行承担;将确认申报后生成的申报编号填入《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评审书》)封面相应位置。请牢记申报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以便修改和查询使用。网报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

2.各项目申请者须于2018524日前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一式3份。《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模板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填好后再复制进申报系统中相应位置并提交,无需上传。

3.请认真研读申报通知,未按要求申报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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