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华侨大学科研优秀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现将20112012学年华侨大学科研优秀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612012531在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校领导不参加评选。评选向教学和科研人员倾斜。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学术造假记录。

2.申请纵向科研优秀奖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课题并按计划执行(不计已作为条件评上科研优秀奖的课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获得专利授予权;

4)在一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申请横向科研优秀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担一项10万元(均以当年度到款数计)及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2)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上述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华侨大学。除课题为在研,SSCIA&HCIISSHPSCIEEIISTP收录论文以原科研处2010年度检索的为准外,其它条件均必须发生在2011612012531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

1.申请者须填写《2011-2012学年华侨大学科研优秀奖申报表》一式20份(空白表格请从学校社会科学研究处网页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1125前报社会科学研究处。

2.科研课题、成果和获奖项目已在本年度科研管理系统填报并经我处审核通过的,可不必提供原件;横向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应提交委托单位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相关的说明材料。

四、评选名额

人文社会科学类不超过10名。文科40周岁以下的参评者和横向科研奖将按一定比例指标单列。

五、评选程序

1.社科处形式审查报奖材料;

2.校学术委员会评定;

3.校学术委员会评定结果公示;

4.学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1万元。

 

附件:2011-2012学年华侨大学科研优秀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表

附件:2011-2012学年华侨大学科研优秀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表.rar

    

 

                                 华 侨 大 学

                                2012年1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