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文库——许少波著:《民事诉前证据收集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6-10-11 浏览次数:

一、   篇章结构

本书共六章,每章分为若干节:

导论:问题意识与主要观点

  诉前证据收集的问题意识

      诉前证据收集的研究价值

      诉前证据收集研究述评

      本书的理论线路及可能的突破

      本书的研究方法和框架、

第一章 诉前证据收集的概念意涵

引言

第一节     证据收集与证据调查

第二节     证据收集与证据提供

第三节     诉前证据收集与诉后证据收集

结语:诉前证据收集的概念

第二章             诉前证据收集的根据

引言

第一节     诉前证据收集的理论根据

第二节     诉前证据收集的法律根据

第三节     诉前证据收集的实践根据

结语

第三章             域外诉前证据收集的两种模式

引言

第一节     当事人主导的诉前证据收集模式

第二节     法院主导的诉前证据收集模式

第三节     两种模式的异同及成因

第四节     两种模式的优势与局限

    结语

第四章             中国诉前证据收集的类型

引言

第一节     自行性诉前证据收集

第二节     社会性诉前证据收集

第三节     国家性诉前证据收集

第四节     中国诉前证据收集类型的局限

结语

第五章             中国诉前证据收集模式的探索

引言

第一节     两种模式与中国实际的契合度

第二节     如何对待中国现有的诉前证据收集类型

第三节     中国诉前证据收集类型的增设

第四节     当事人申请法院诉前证据收集的条件

结语

结论

一、主要观点

二、创新与局限

附录1 论民事起诉前之证据收集

附录2 诉前证据保全之适用

附录3 民事诉讼证据交换制度的立法探讨

 

二、   基本内容

本书全面并深入探讨民事诉前证据收集制度,通过概念辨析,揭示“诉前证据收集”的真义,继而探究诉前证据收集的理论、法律、实践根据。在客观比较分析域外两种诉前证据收集模式的优势、局限,并概括我国诉前证据收集三种类型的基础上,评估域外两种诉前证据收集模式与中国实际的契合度,探索中国诉前证据收集模式,提出增设当事人申请法院诉前收集证据类型,并对当事人诉前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积极条件、消极条件、形式条件、期间条件、否定性后果条件进行全面深入讨论。

本书主要由七个部分构成。

“导论”部分主要交代本书的问题意识,研究诉前证据收集的价值,国内外研究诉前证据收集的述评,本书的核心观点、理论线索及可能的突破,以及本书的研究方法和框架。

第一章是“诉前证据收集的概念意涵”。该章主要通过对证据收集与证据调查、证据收集与证据提供、诉前证据收集与诉后证据收集这三组用语的辨析,最后在结语部分揭示出“诉前证据收集”的真义,明确指出本书研究的诉前证据收集必须是有法律保障的证据收集,当事人自治性的诉前证据收集不属于本书研究的范围。

第二章是“诉前证据收集的根据。该章意在阐明诉前证据收集的正当性,主要从诉讼模式和诉讼理念的转变、诉讼程序一体论、诚实信用原则、预防诉讼和避免诉讼、准备诉讼和促进诉讼这五个方面对诉前证据收集的理论根据进行深入挖掘,在我国现有法律的框架内梳理诉前证据收集的法律根据,并从世界性司法危机、现代型诉讼的特殊性及我国司法改革的必然趋向中阐释诉前证据收集的实践根据。

第三章是“域外诉前证据收集的两种模式”。该章根据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诉前证据收集的不同特点,抽象出诉前证据收集的两种模式,并对这两种模式的主要特点、相同点和不同点及其成因,以及两种模式的优势、局限及矫正进行深入的比较和分析。

第四章是“中国诉前证据收集的类型”。该章把我国的诉前证据收集概括为三种类型,即自行性诉前证据收集、社会性诉前证据收集和国家性诉前证据收集。并且,在全面总结和分析这三类诉前证据收集的制度构造、运行特点和实际效果的基础上认为:自行性诉前证据收集和社会性诉前证据收集系当事人和社会组织自治性收集证据的行为,在制度构成上因没有法律保障而很难产生实际效果,也不是本书所指的诉前证据收集;国家性诉前证据收集的形式是诉前证据保全,它只是一种特殊的诉前证据收集手段,在现实性上根本无法满足我国社会实践的实际需求。

第五章是“中国诉前证据收集模式的探索”。该章首先对域外的两种诉前证据收集模式与中国实际的契合度进行了评估,然后在对中国实际存在的三种诉前证据收集类型的积极因素予以充分肯定的前提下,提出保留这三种诉前证据收集类型并建立多元化诉前证据收集模式的想法。紧接着提出,中国诉前证据收集应当以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为平台,把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时间从诉后延展至诉前,从而使其具有诉前证据收集的功能。最后,还对当事人诉前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讨论。

 

三、   主要创新

诉前证据收集是证据法和民事诉讼法领域研究的新问题,本书第一次相对全面、系统地讨论了诉前证据收集的概念意涵、诉前证据收集根据、诉前证据收集的模式、中国诉前证据收集的类型等。其中,有关诉前证据收集根据和中国诉前证据收集类型的梳理在文献挖掘和实践经验凝练方面开了研究之先河。对诉前证据收集的概念意涵和诉前证据收集模式尤其是对我国增设当事人诉前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深入探讨具有首创性。

 

四、   社会影响

本书的部分阶段性成果在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引用率与下载率较高,社会影响较大。不同于以往证据收集研究对诉后证据收集的侧重,民事诉前证据收集制度研究侧重于诉前证据收集,有助于填充我国诉前证据制度研究的空白,弥补民事证据制度的短板,继而建立科学而务实的民事诉讼制度理论体系;有利于保障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权利,确保案件审理的集中化与充实化,有利于公正而高效的民事诉讼理想的实现;有利于提前确定案件事实,促使当事人理性权衡诉讼利益,避免无谓诉讼,以达到预防诉讼及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效果;有利于纠正民事司法改革造成的证明权利与证明责任的错位、失衡,摆脱民事司法改革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