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法高端论坛暨“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3-10-30 浏览次数:

     10月26日,中国环境法高端论坛暨“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武汉大学、郑州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侨大学及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19位专家学者齐聚华园,就“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等相关法学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本次研讨会由华侨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旨在通过对当前《环境保护法》修改等环境法制热点问题和重大环境法律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对“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这一重大科研项目进行环境法律文化学术交流,从而带动国内青年环境法学者进步,推动有关高校建立环境法研究的合作平台,共同促进环境法学科的发展繁荣。

    开幕式在洪祖杭大楼706会议室举行。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许少波教授代表法学院欢迎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他表示,目前环境法学正处于瓶颈期但也是最容易出产的时期;称本次研讨会在华大召开,将有助于提高华大的学科建设水平和华大法学院在全国法学界的学术影响力。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副教授主持开幕式。

    “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项目课题组首席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负责人、郑州大学法学院肖乾刚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汪劲对论坛意义和研讨课题作了简要介绍,表示该项目是教育部的重大课题,希望通过研究带动本领域学术成果发展,并建立起各高校之间联系的桥梁。肖乾刚希望通过每年的项目设计,对项目进展情况的了解以及与项目负责人的学术交流,促进学科的发展,为今后的科研课题评审打基础。

    在随后进行的中国环境法高端论谈暨“环境法上的权利类型研究”学术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邓海峰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王社坤副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副教授三位课题组成员先后作了视角新颖、具有合理性和前瞻性的学术报告。

    在评议和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学者就排污权抵押、自然资源利用权类型重构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设定依据等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论坛期间,各位环境法专家还与我校法学院教师就当前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中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