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作用,打造高水平“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决定启动2024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校在职教职工撰写的、未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

2.学校退休教职工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作为成果尚未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

3.申报者应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无造假、剽窃等学术失范行为,且书稿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和创新性。

4.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的完全所有者。

5.已获本专项计划资助且尚未结项的教职工不得申报。

6.书稿类型必须为专著字数要求在20万字以上。下列情况不属于本专项计划资助范围:

1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2编著、论文集;3不公开发行的图书;4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5再版专著。

7.书稿须符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附件1)要求,且标注“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并在扉页或合适位置标注本书由“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资助方式

1.作品出版字数在30万字之内部分,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受资助者无需支付;作品出版字数在30万字以上部分,受资助者按每1字增加1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出版社支付出版成本。

2.著作经出版社审查通过后,再由作者与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出版成果统一纳入“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文库”。

、申报流程和著作评审

1.申报者需于20241210日前提交3份完整打印的“齐、清、定”书稿(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个人信息A4纸双面印制,左侧胶装)及1份《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审核意见表》(附件2)至科研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cjd@hqu.edu.cn,邮件命名:姓名+文库申报

2.科研院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3名校外专家匿名评审。3名校外专家有2名及以上评审意见为“推荐出版”的,经校内公示和出版社论证后,由科研院立项资助出版反之,则不予资助出版。

四、结项方式

受资助著作出版后,受资助者须向科研院提交《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结项书》附件3及样书2本用于结项和存档。

注:“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资助出版的专著不作为各类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项成果。

联系人:杨莽市、李莹;联系电话:0592-6161800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室,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510室。


附件: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编辑体例规范

2.华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审核意见表2024版

3.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结项书2024版 


科研院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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