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评奖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1)。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本届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且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无法直接在网上进行申报。

(一)学院审核及统一提交阶段

请各有关学院积极发动本单位符合条件者申报,并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1)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9日前统一将各申报人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一份)提交至社科处

(二)学校评审及公示阶段

社科处将根据申报和限额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并按教育部规定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10天的网上公示。

(三)最终定稿提交阶段

通过评审的申报须于2023年2月15日前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申报材料提交至社科处。最终材料报送明细及要求如下:

1.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Word版)、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与证明材料允许有多个文件,但每个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文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命名打包后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以“教育部奖申报+学科+申报人姓名”命名。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类纸质版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华侨大学)、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填报注意事项

1、填写《申报评审表》时请使用Windows版本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高版为"打印布局")模式下进行操作,否则可能遇到带有“4605”字样的异常报错;请勿使用WPS或MacOS版的Word

2、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申报者才须填写“工作单位”一栏,否则请放空。

3、主要作者应包含申报者,不得为空,有多人时,应逐一添加并排序,请勿将多个作者姓名写在一起(一行)。

4、如果《申报评审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5、《申报评审表》填写完毕后请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操作,待出现“解除文档保护”按钮时,保存文件后再打印纸质版本。

(三)其他有关具体申报问题请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4)。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人

(一)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社科处成果科邮箱 skccg@hqu.edu.cn

(二)地点: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1

厦门校区行政主楼1713

(四)联系人:黄诗茹,电话:059522693731

(五)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遴选和公示工作,请各学院与申报者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社科处。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表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 社会科学)申报答疑疑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