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 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2023年度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申报即日启动,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做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等高级别课题的准备。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申报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两种类别。

2.资助额度:个人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3万,团队项目申请经费额度为10万。

二、申报选题

本次申报选题除了传统研究领域之外,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学校智力优势开展新时代的统战理论和实践研究,本年度项目欢迎教学科研人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港澳台青年、两岸关系、华商、国别与区域、海外侨情、舆情与新时代侨务工作、华侨华人与侨乡发展、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国际话语权、“一带一路”建设、新社会阶层以及非公经济、多党合作、党外知识分子、海外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等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单位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保证有充足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工作,且为项目实际执行人

2.申请者和参与者均应是198211月1日以后出生

3.团队项目首席学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个人项目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博士学位。

4.个人项目申请者或团队项目首席学者,除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以外未主持任何其他校级在研项目。个人项目不受理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人员申报,团队项目不受此限制。

5.团队项目首席学者最多可以主持1项、参与1项,每个学者最多可参与2项

6.团队项目应由3-5人组成(含负责人),实行“首席学者负责制”。 团队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并全过程参与项目研究和团队建设。

7.已入选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百名优秀学者培育计划的教学科研人员不能申报此项目。

8.个人项目负责人、团队项目首席学者均不存在既往校内外课题执行不力的记录

9.不能用已经获得的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重复申报本课题

四、评审与立项

“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采用社会科学研究处初审、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

1.社会科学研究处初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送审:

1)申请者不符合申报条件;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2.同行专家评审:社科处将组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论证质量确定最终立项数。

五、实施与管理

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执行期限为3年部分研究周期较长的可延至5年。项目达到3年研究时限后进行结项验收,达到5年最长研究期限后,予以撤项处理。

2.本项目的资助金额分两次下拨,项目任务下达时拨付资助经费的60%;项目结题后,再拨付40%经费。若未能按计划结题,则中止拨付剩余科研经费。

3.经费使用办法按《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华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华大财〔2019〕2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获立项资助者需签订《华侨大学教职工培养项目享受经费支持人员工作协议书》。

六、结题要求

“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的结题要求如下:

1.个人项目:发表《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 A”档论文2篇,或“一类 B”档及以上论文1篇,或者形成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对应等级标准和对应数量的相关决策咨询类成果;或者出版相关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获得立项后,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及以上级别项目1项;或者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1项。

2.团队项目:采用打包结项方式,其中团队首席学者必须完成等同于个人项目的结题指标,同时团队整体(包括团队首席学者的成果)发表符合《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二类 A”档论文6篇,或“一类 B”档论文3篇,或“一类A”档论文2篇,或“特刊”档论文1篇,或者形成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对应等级标准和对应数量的相关决策咨询类成果;或者出版相关学术专著3部;或者在获得立项后,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及以上级别项目2项,或者其他省部级项目5项;或者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厦门市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2项,或者获得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3.所有结项成果必须与课题相关,且必须在立项下达后获得。项目成果的第一作者需为项目承担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第一署名单位需为“华侨大学”。受“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专项资助计划”资助出版的专著不能作为项目结项成果。

4.专著、论文等项目研究成果,需单独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和项目编号。如因编辑部字数限制等原因无法标全的,则至少应标注“华侨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Huaqiao University's Academic 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成果。项目获立后,若以相同或相近研究课题获立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可以同时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七、材料报送及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含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份)以及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一律要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课题论证活页》一般为8个A4版面。

填写时请参照《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并将相应的电子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kcqnxz@126.com,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须保持一致。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212月1日,逾期不再接收。

各单位注意通知和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严格把关,组织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和论证,并为申报者提供信誉保证和便利条件

联系人:王蔚虹联系电话:0592-6161800。


附件:1.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申请书

2.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个人项目论证活页

3.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团队项目论证活页

  4.2023年度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5.填写注意事项

  6.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1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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