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见附件1)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福建省教育厅对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见附件3)予以终止执行,并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收回结余经费。2021年起,福建省教育厅将每年对超过执行期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院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见附件4),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院应从严审核把关。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结题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含电子版)。

1. 请认真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2.项目成果需符合当时填报申请书时所要求的结题指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论文必须已见刊且标注“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科研课题“xxxx”(项目编号:xxx)”字样;未标注的论文,不认定为结题项目的成果。

3.各单位于1123日前财务、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成果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的顺序装订)钉成一本,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应为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后的单个扫描文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M,佐证材料另行合成一个PDF文档报送(文件大小不超过3M)逾期不予受理。

4.社科处联系人:

严雪、卢建华,0595-22693632skcxm@hqu.edu.cn


附件:1.应结题项目清单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

3.2015年及以前立项被中止项目清单

      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5.《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