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授牌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次数:

9月2日,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阳春、泉州市法工委主任李小兴带队到华侨大学法学院颁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牌匾。

在高校成立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2016年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华侨大学等5所高校为首批立法基地。2020年,全省确定华侨大学等7所高校作为省人大常委会2020-2025年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在原有立法基地基础上新增两所高校。

颁授仪式上,黄阳春向华侨大学法学院表示祝贺,充分肯定了学院为推动福建省、泉州市法治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他表示,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大背景下,泉州市将进一步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希望华侨大学法学院依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发挥法学学科优势,对泉州市立法工作给予更多支持。

华侨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毕明强勉励法学院结合当前福建省、泉州市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挑战和新需要,创新开展法治理论实践研究,深度融入法治福建、法治泉州建设,为福建省、泉州市的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据了解,获颁“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四年多来,华侨大学法学院积极发挥法学专业师资和人才培养优势,开展相关的立法研究和实践工作,完成了《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起草、《福建省动物保护条例》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立法论证,以及《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等,累计承担福建省各级政府委托立法项目近20项,为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积极贡献。

颁授现场